各村:
现将《超化镇卫生创建工作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25日
超化镇卫生创建工作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全镇环卫工作管理,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进一步促进环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一)全镇以每月下发的垃圾清运费作为奖励的绩效基金。各村工作完成成效较好的,按照基数全额下发。
(二)对迎接重大检查活动的单位,以镇通知为前提,每次每村奖励200元。
(三)除正常的工作外,有特色、有亮点开展环卫工作的,经创建办提议,主管领导批准,报请镇主要领导同意,给予适当奖励。如购置环卫设施、建设垃圾池、有创新性举措等。
(四)对因创建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新密市级每次奖励200元,郑州市级每次奖励300元,省级每次奖励500元。
(五)设立进步奖,每季度对各村卫生创建工作进行评比,对进步名次第一的村奖励300元,进步第二的村奖励200元。
二、处罚办法
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所有的处罚资金全部用于奖励。
(一)垃圾清运
为实现全镇范围内的所有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转运,各村应当按照日产日清的原则,每天按时清运垃圾池内的垃圾,不得积存、外溢。
1.凡在视野范围内发现垃圾顺坡倒、顺河倒、顺沟倒的情况,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第二处罚款200元;第三处罚款300元。
2.各村应当对辖区垃圾池及时清理,凡发现一处清运不及时导致外溢的,罚款100元;第二处罚款200元;第三处罚款300元。
3.各村垃圾车向中转站运送垃圾过程中必须盖篷布,确保无抛洒遗漏。对于未盖篷布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卫生保洁
1.各村应当按照规定,每周组织一次环卫工人集中劳动,并将劳动情况上传至镇创建办,对于违反规定的,每缺一次罚款100元。由于下雨、下雪等天气原因除外。
2.除集中劳动外,各村应当明确各环卫工责任路段和要求,并做到经常性督促检查。镇创建办不定时组织暗访,对于保洁不到位的,拍照取证,限期整改,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每处罚款30元。
3.各村环卫工对清运后的垃圾池周边应当及时打扫干净。经检查发现一次清理不到位的罚款30元。
4.镇区各村应当督促环卫工做好绿化带内保洁工作。经检查,在同一位置发现同一垃圾或飘浮物两次以上的,每处罚款10元。
5.镇区各村应当督促环卫工做好沿街小广告清理工作。经检查,在同一位置发现同一小广告两次以上的,每处罚款10元。
6.镇区各村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公厕管理,保洁人员每2小时必须保洁一次,保持地面、便池和墙壁干净。如连续两次发现地面、便池和墙壁冲洗不干净以及纸篓倒的不及时的,罚款10元。
(三)规范管理
1.各村创建副职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参加镇工作会议,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有迟到者每次罚款5元,缺会者每次罚款20元。
2.各村环卫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着环卫服,如发现一次未着装上岗者,罚款10元。
3.全镇各村环卫工应当按照责任区段做好禁烧工作。如发现环卫工本人焚烧垃圾或秸秆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如非本人焚烧而又查找不到责任人的,处罚责任区段环卫工,每人每次10元。
4.超化镇区应做好流动摊贩管理,除年节外,所有流动摊贩一律退至人行道以里,保证快慢车道通畅。经检查如发现一次流动摊贩占用快慢车道的,罚款30元。
5.各村切实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卫生管理,对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领导或部门通报的每次罚款300元,对各级媒体报导负面新闻的,每次罚款500元。罚款后仍需对问题处理到位。
6.以季度评比的结果为依据,退步最大的村罚款300元,退步第二名的村罚款200元。
三、附则
本办法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