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81/2017-00015
  •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政务
  • 2017-03-09
  • 2017-03-11
发袁庄乡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袁庄乡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清除全乡范围内积存垃圾,完善我乡城乡环卫体系,实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给全乡人民营造干净卫生、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清洁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以迎接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载体,以解决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破旧污损不密闭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巩固我乡创建成果。

二、清整范围

袁庄乡全域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0日到3月20日)

 各村要对辖区内的存在问题排查摸底,并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完成辖区内积存垃圾的清运、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破旧污损不密闭等问题的治理。乡政府要做好积存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强制治理阶段(3月21日到3月31日)

各村要采取必要措施边排查边整改,保证辖区内存在问题得到解决。乡环卫办从3月21日开始,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实行财政扣款,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日到12月31日)

各村要健全环境卫生制度,建立满足工作需要的村容环境卫生队伍,完善各种环境卫生设施,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四、责任分工

(一)乡直单位

1.乡环卫办:负责城乡清洁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并负责镇区、富民路、密州大道清扫保洁、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2.乡村镇办:负责全乡建筑工地的清扫保洁;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3.乡农办:负责全乡农村的清扫保洁、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负责所辖河道及其它水域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  

4.乡供销社:负责废品收购站的综合整治和无证废品收购站的取缔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城乡清洁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清江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郭霁锋  党委副书记

魏书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彩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会杰  党委委员、副乡长

郑建设  副乡长

李鹏飞  副乡长

成  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乡直站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办,负责对城乡清洁行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朱万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标本兼治,加强整改。各村(社区),一要开展自查自纠,排查要全面,纠正要彻底;二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按时间节点要求整改;三要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搞好源头治理,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三)抓住天气普遍良好的有利时机,迅速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各村(社区)一是从现在开始增加道路吸扫和洒水频率,对无法机械化清扫的采用布条式扫帚进行湿扫,尘土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二是对空中进行雾炮洒水,降低空中颗粒物浓度;三是要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管控,加大对各类工地洒水频次,采取密目网苫盖,及时清理工地出口的泥土和积尘。

(四)加大力度,严格处罚。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整改或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对单位实行财政扣款(具体扣款办法见附件1),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责任追究办法见附件2)。

(五)全民参与,有奖举报。广大居民要树立主人翁意识,

积极参与城乡清洁行动。凡发现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破旧污损不密闭的,可拨打举报电话0371-69830505。凡经现场落实情况属实的,每处对举报者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六)加强监管,严肃纪律。乡环卫办、乡农办和财政所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合理地开展检查、通报、扣款工作,严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