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2017年严格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郑州市2017年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新密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新密市2017年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新密环攻坚办〔2017〕29号)等文件要求,针对近期新密市PM10数据反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夜间扬尘治理失控的情况,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有效降低全市PM10浓度,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使辖区扬尘污染得到遏制,扬尘治理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扬尘污染治理为主要任务,开展集中行动,重点解决工作责任不到位、落实不到位问题。
坚持突出重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重点区域即城区,重点时段即夜间(特别是0时至6时),重点领域即施工工地、渣土车、道路、黄土裸露等扬尘污染突出部位。
坚持科学治理。各领域扬尘污染达到治理措施标准化、治理规范化、管理常态化。
坚持严格考核。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考核力度,严格实施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以落实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1)为抓手,开展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突击战,建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1. 全面自查整改。即日起,辖区所有未经验收的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全部停工;对已验收的工地进行复查,不合格的停工。停工工地对照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自查,制定扬尘治理方案,完善扬尘治理设施,对达到要求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请验收。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分包科室、工地所在网格
2. 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制度。施工工地经验收合格、上报备案并在媒体公示后,方可允许施工。市住建局将负责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的验收备案和公示,并对施工工地进行抽查,对达不到验收条件但通过验收的,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工地的验收督促工作。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分包科室、工地所在网格
3. 加强施工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测监控设备和“三员”现场管理,加强所有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施工过程监管,特别是对夜间施工工地的管理,“三员”现场管理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不定时巡查,建立日监管台账,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分包科室、工地所在网格
4. 严格实施“一票停工”制。对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要严格实施“一票停工”。停工整改合格经验收、备案、公示后,方可恢复施工。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分包科室、工地所在网格
5. 强化“黑名单”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对未经验收公示擅自施工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纳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
(二)待建工地扬尘治理
制定待建工地扬尘治理专案,加强待建工地管理,待建工地不能立即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待建空地空置6个月以上的,首先选择种草或采取其他绿化措施;因气候条件等确实不宜进行绿化的,应当采取硬化防尘措施;待建空地空置6个月以下的,应进行简易硬化,改建为临时停车场。5月底前完成绿化或硬化工作。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分包科室、工地所在网格
(三)渣土车管理
1. 严格渣土车管理。对辖区所有渣土车5月底前全部逐一登记造册,安装定位系统,纳入市行政执法局监控系统,做到全封闭、无遗洒,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未纳入管理的,一律视为“黑渣土车”。
责任单位:青屏行政执法中队
2. 强化渣土车监管。青屏行政执法中队加大对渣土车的夜查力度,每周不少于两次;每天对渣土车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青屏行政执法中队
3. 严厉打击“黑渣土车”。所有施工单位和拆迁(拆除)工程不得使用“黑渣土车”。青屏行政执法中队需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黑渣土车”运行。城市建设规划科开展专项行动,严禁施工单位使用“黑渣土车”,否则,将相关项目施工单位上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负责纳入“黑名单”,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对项目单位领导进行追责。
责任单位:青屏行政执法中队、城市建设规划科
(四)道路扬尘治理
1. 严格道路保洁管理。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明确管辖范围内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单位、保洁标准、保洁方案,并建立台账,做到城区主次干道每天冲洗一次,支路每周冲洗两次,背街小巷每周冲洗一次(均含人行道)。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解决重点区域范围内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城市卫生管理科
2. 加强道路保洁调度。根据市攻坚办发布的道路保洁管控要求,对道路保洁情况进行调度,具体到辖区、路段责任单位、保洁车辆运行频次、保洁管控要求落实情况等。
责任单位:城市卫生管理科
(五)黄土裸露治理
1. 全面排查。5月20日前制定黄土裸露治理专案,组织对辖区公共区域内黄土裸露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边查边改。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农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分包科室
2. 分类整治。组织黄土裸露各整治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制定黄土裸露整治方案,6月2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整治应以绿化、硬化为主。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规划科 农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
(六)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一是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二是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三是对重点区域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四是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牵头单位:城市卫生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各分包科室、各网格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查考评等工作。各社区是本辖区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的责任主体,社区一把手亲自抓,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到位,工作开展到位。
(二)严格监管。各社区、各分包科室、各网格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对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查,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三)强化督导。街道环保督导组要进一步完善督导体系,强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夜间督导和应急管控督导。
(四)严格考核。每周对各社区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各社区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五)强化追责。社区“两委”、分包社区领导、分包社区科室人员、网格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中落实责任不力、监督缺位、配合执法不力等行为,或者在督查、考核中存在较大问题,第一次下发“红色预警单”,限期整改,“红色预警单”逾期未整改到位或第二次发现问题,依法依纪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