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670787X/2017-00065
  • 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7-05-23
  • 2017-05-25
  • 通知
  • 米发〔2017〕28号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村镇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米村镇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米村镇委员会        

米村镇人民政府         

2017523        

 

米村镇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郑州市生态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郑政〔201621号)和《新密市生态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新密政〔201621号)精神,按照《新密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新密政〔2017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围绕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做好燃煤、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扬尘和低空面源等末端治理,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治理,以项目为抓手,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细化、常态化,确保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大气十条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08微克/立方米、61微克/立方米目标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燃煤污染控制

1.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2017年,完成省、郑州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1)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程,2017930日前完成镇区的燃煤替代工作,力争实现全域无散煤使用。

牵头领导:郑娅培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各村

责任人:牛书恩,王红俊,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2)全镇辖区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改用天然气,辖区内经营性质的锅炉使用单位,由环保中队负责;已拆改的锅炉同时将原烟囱拆除并及时办理注销和变更手续。

牵头领导:陈达光

责任单位:环保九中队,各村

责任人:陈建峰,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2.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管理

依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按照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

牵头领导:陈达光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环保九中队,各村

责任人:牛书恩,王红俊,陈建峰,秦广辉,李银龙,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二)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按照淘汰一批、转型一批、替代一批、转移一批、改造一批的总体要求,在做好末端治理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

3.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环保准入条件,全镇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牵头领导:李改莲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九中队,各村

责任人:张旭东,陈建峰,秦广辉,李银龙,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4.对全镇耐材行业进行综合整治

1)按照《新密市耐材行业综合整治暨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实施方案》(新密千亿耐材办〔20168号)要求,以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为目标,推进技术装备升级,推动耐材行业转型升级。使用清洁能源、拆除砖混烟囱、采用全封闭库房(原料、车间、成品)、粉尘治理及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提升企业环境质量。

牵头领导:李改莲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九中队,各村

责任人:张旭东,陈建峰,秦广辉,李银龙,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2)对铝石窑企业深度治理。要求铝石窑企业建设脱硫脱硝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郑州市规定的标准要求。完善三防措施,完善密闭的原材料库、成品库和生产车间;对主要产尘点安装收尘装置,禁止露天堆放,对产尘点、治理设施等部位安装监控装置,进行实时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5.扩大重点行业监控范围

20176月底前,全市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砖瓦窑、玻璃等行业以及烟囱45米以上的高架源企业全部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并与新密市环保部门联网。

牵头单位: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6.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对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牵头单位: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7.全面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长制,于8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牵头领导:陈达光

责任单位:环保九中队,派出所,国土所,工商质监所,供电所,各村

责任人:陈建峰,秦广辉,李银龙,张伟华,王战峰,陈天喜,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8.实行环境信息公开

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公开,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

9.加大环境执法监管

1)强化网格监管。按照《河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指导意见》,结合行政区划,全面实施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20172月底前,将网格划分、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等落实到位。

2)全面实施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环境监察部门要全面落实到位,重点强化对大气环境质量差、改善缓慢或质量恶化的地区的大气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日常督查工作。每月不定期对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对企业排污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偷排、漏排、篡改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严罚重处,保持对污染源的高压监管态势。

牵头单位: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责任人:陈建峰,秦广辉,李银龙,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10.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

2017年冬季采暖季继续实施错峰生产,按照省、郑州市统一要求,对全镇水泥、砖瓦窑、碳素、氧化铝、医药、农药行业企业实施停产、闷炉等错峰措施。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三)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11.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措施

继续采取划定禁行区域、上路查扣、源头追缴、交易监管、严格手续、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712月底前完成全镇黄标车淘汰任务。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报废。

牵头领导:王朝军

责任单位:派出所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12.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1)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升级,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2)进一步规范我镇加油站、储油库设施建设审批,从严审核加油站建设经营企业的资格,严格查处各类劣质油品的销售行为。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严厉查处并依法实施停业整顿。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四)全面遏制扬尘污染

13.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1)各类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对各类施工工地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

3)严格落实冬防期限土令。冬防期间,停止审批建成区内的新增拆迁项目作业和新增道路开挖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除外),各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将土石方作业安排在冬防期外,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王建辉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责任人:王永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14.加强各类工地扬尘管理

1)镇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法定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与辖区内所有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任务。特别是对大型道路建设施工工地,要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2)细化拆迁工地扬尘管理。各拆迁工地必须制定比较详细的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并报镇大气办备案。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防止物料、渣土外,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外或者遗撒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拆迁工地拆除房屋过程中应有专职监管人员,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房屋拆迁完毕后不能立即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防止扬尘。房屋拆迁完毕6个月以后才能施工的,应当在工地适当种草或采取其他简易绿化措施;因气候条件等确实不宜进行绿化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3)细化土方工程扬尘管理。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表层施工要事先洒水,确保土方开挖过程不起尘;开挖土石方应有专职监管人员,现场内必须定点洒水降尘

4)细化房建工地扬尘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牵头领导:王建辉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责任人:王永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15.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1)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2)所有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与黑公司(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而在市建成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公司)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合同,不得使用黑车清运建筑垃圾,对违规工地从严从重处罚。

16.强化工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所有工业露天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露天堆场工业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所有新建各类物料、废渣、垃圾等堆放场所,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严格采用全封闭库房、天棚加围墙围挡储库等方式实施建设,确保环保验收达标后使用;(2)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所,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挡、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3)所有露天堆放场所物料传送部位,必须建立密闭密封系统,确保运输过程无泄漏、无散落、无飞扬;(4)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落料卸料部位,必须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确保生产作业不起尘;(5)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确保堆场和道路整洁干净;(6)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

牵头单位: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相关企业

17.开展全镇清洁行动

每月对辖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牵头领导:陈达光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人:慎永合,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五)低空面源污染防治

18.控制餐饮油烟污染

1)提升管理水平,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设施管理,确保建成区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坚决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

牵头领导:陈达光

责任单位:环保九中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责任人:陈建峰,秦广辉,李银龙,郭爱军,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2)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牵头单位:环保九中队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19.加强秸秆焚烧监管

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新能源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建立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

牵头领导:李健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杨保安,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20.防止焚烧垃圾

加强城乡综合治理,依托网格化和数字化管理,全面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

牵头领导:陈达光

责任单位:创建办

责任人:慎永合,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二、三级网格长

21.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切实做好镇区与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

22.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管控

按照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管控措施要求,及时响应并启动相应的管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

建立应急响应期间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机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

坚持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建立专职的协调机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形成有利于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格局。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觉削减污染物排放,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考核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各村与各相关单位综合考评的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镇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

(三)强化执法

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法律执行,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处的环境违法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检察、审判部门的协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资金保障

要把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五)强化宣传

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企业错峰生产、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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