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新密安〔2017〕13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站所;
(二)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督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8月底。
三、重点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和各有关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新密安〔2017〕10号)明确的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按照既定分工,对所督导辖区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各督导组至少要对被督导乡镇、街道督导检查1次,重点抽查职能站所2-3个,督查督导对象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不少于5个、直接抽查企业不少于20家。
(三)各督导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站所、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各项工作,按照重点督查内容准备汇报材料,于8月15日前将汇报材料电子档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向督导对象反馈督查情况,并填写《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表》,各督查组长签字后于8月3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将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全市通报。
(三)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 系 人:孙银淼
联系电话:0371-69803701
电子邮箱:xmaqddz@163.com
附件: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表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站所综合督查检查表
3.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表
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表 | |||
填报单位: 督查单位: 填报时间: | |||
序号 | 督查内容 | 督查结果 (是/否) | 备注 |
1 | 是否收到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2 |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 ||
3 | 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部署或参加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 ||
4 | 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 | ||
5 | 是否建立了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是否做到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 ||
6 | 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在企业内部公布,是否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 ||
7 | 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到本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 ||
8 | 本企业职工是否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