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袁庄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姚山村党委,乡机关党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直单位及企业党组织: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郑州市委、新密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我乡的发展党员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宏观指导,科学谋划发展党员工作
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各单位要按照“十六字”总要求,积极稳妥的对发展党员数量进行有效调控,使全乡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度规模,党员质量得到逐步提升。未来10年内,全乡党员年均净增长要控制在1.5%左右(此处净增长仅指发展党员带来的增量,不包括组织关系转入等其他增量)。
科学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按照全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要求,全面分析党员队伍数量、结构、分布、党员占比等基本情况,逐一摸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构成情况,深入研究调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沟通协商,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及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支部,要查找分析原因,加强跟踪管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防止出现畸轻畸重的问题,提高调控工作水平,实现发展计划使用最优化、综合效益最大化。
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调整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企业,重点发展生产一线职工、班组长、业务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积极稳妥做好非公企业主、出资人和合伙人中发展党员工作。以工作单位党组织为主,重视在优秀农民工和劳务派遣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农村,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做好在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青年农民中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自查检查工作,每半年自查一次,专题分析研究一次党员队伍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每年向乡党委报告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乡党委每年至少对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一次,对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不力、总量调控和结构优化达不到要求的党组织要采取发函督办、警示谈话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严格标准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严把推荐关。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严格采取党员推荐、群体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赞成人数不过半的不得通过(“党员推荐审核表”样式见附件1,“团组织推优审核表”见附件2,其他群体组织推优表格可参照制定)。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好、思想道德好、生活作风好的入党申请人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严把培训关。党组织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定期考察,乡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乡党委或市委组织部将对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严把政审关。发展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一是对发展对象本人情况进行审查,了解其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了解其入党动机,审查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了解其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情况。二是审查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基层党组织可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外调等方法进行。
要坚决杜绝由发展对象本人或者亲属到相关单位办理政审的情况。凡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申请人隐瞒个人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相关问题,经组织查实的,视作政审不合格。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还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意见。
严把备案关。重点针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和接收预备党员三个环节,在乡党委和市委组织部施行“两级备案”,就是支委会研究报乡党委备案后,乡党委再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一是在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后,要将有关材料逐级报乡党委和市委组织部进行备案。二是在支委会讨论同意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要将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逐级报乡党委和市委组织部进行备案。三是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将预备党员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市委组织部要对报备的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附件3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其他环节备案表可参照制定)
三、充实完善制度,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健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各单位要逐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前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和方式参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施公示制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不是在户籍地(居住地)入党的,要注意在培养考察单位和户籍地(居住地)同步进行公示。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群众反映意见的调查处理工作,经查实问题属实的,要严肃处理。
落实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大会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乡党委要选派专人列席会议进行指导和监督。票决情况要当场宣布并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到会人数和赞成人数均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有效票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对象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凡是未经过支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承认。
完善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的“两级预审制度”。一是乡党委预审。乡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材料(包含亲属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和个人综合政审材料)、集中培训情况、公示情况、根据需要征求执法执纪等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提交乡党委,乡党委讨论审查后作出初步预审结论。二是市委组织部预审。经乡党委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连同“发展对象预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报市委组织部再次审查。
经“两级预审”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其预审结论应由乡党委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委员会方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两级预审”中,乡党委主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是否具备、培养教育情况是否合格;市委组织部主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并通过预审进一步宏观把握下属各党委发展党员的行业、文化程度、年龄、性别等比例结构,并适时做好研究分析、引导调控工作。预审中如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坚决不予讨论,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要暂缓研究,待问题查清后再上报,要坚决防止“带病入党”。
严格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入党申请人递交正式申请后,入党材料由各党支部保管。在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乡党支部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其建立党员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前,档案由党支部保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及时将《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交由乡党委保存。
探索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甚至纪律处分。对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追究经办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凡是不具备党员条件,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经发现,不予承认,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视和加强对组织委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发展党员质量不高,或者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必要时要进行组织整顿。
四、抓实薄弱环节,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规范做好流动人员申请入党工作。流动人员申请入党,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基层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不得拒绝其提出的入党申请。
积极做好在流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环节,其所在党组织还要通过书面发函或委派工作人员前往等方式,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意见。在公示环节,应当发函,提请流出人员户籍地和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予以公示。要切实杜绝在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群众基础差、不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甚至违法乱纪的人员,在流入地投机入党。
配合做好流出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流出人员的管理,当流出人员被工作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加强同对应党组织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等环节的党员发展工作,尤其要配合做好政审、公示等关键环节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到严把党员入口。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配套措施、规范相关流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为把袁庄建设成新密市宜居宜业城北组团新区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