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答复
周梅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低俗文化背后的文化缺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农村举办婚丧嫁娶,都会不同程度邀请一些乐队、戏班、戏剧团或歌舞团进行表演以此助兴。另外各地举办农贸集会、物资交流会、庙会较多。届时也会邀请类似歌舞、马戏、杂技等表演形式,呈现热闹景象,不时夹杂一些低俗文化的演出,来吸引人们的眼球或以盈利为目的。这些确实反映出农村精神文化贫瘠,积极的充满正能量的文化娱乐生活得不到满足。
近几年来我们紧密联系公安部门以及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加强此类演出和表演的执法监管,形成齐抓共管,严管重罚的局面。效果很好,目前已收敛的很多。为进一步杜绝此类现象,遏制农村低俗文化泛滥势头,还社会健康向上环境,针对提案所提问题,我们文化主管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大对农村演出,各处物资交流会、庙会的文化宣传力度,紧密联系当地镇政府、村委会,采取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单形式,使有利于身心健康,代表正能量的文明演艺活动占据主导地位。
二、加强对各类演出活动,各处庙会特别是李堂庙会的文化执法监管,在庙会举办期间针对不健康、低俗等表演活动采取蹲点监控,严防死守,严管重罚。
三、积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防队合作,联合执法,加强监控,使各种演出活动正常化,杜绝不健康、低俗表演活动。
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向社会公示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采取24小时值班。发挥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农村各类演出活动,各处庙会、物资交流集会的节目表演健康积极向上。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7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张宝东 联系电话:87017886
抄 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市人大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