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31/2017-00069
  •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公报公示
  • 2017-10-18
  • 2017-10-18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7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7号建议的答复

 

孙万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超化古寺、古寨、古寨保护开发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对超化古寺、古寨、古镇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相关单位积极想办法、筹资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情况如下:

1、为确保超化古寺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我们积极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提高其保护级别及知名度。2016年1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豫政〔2016〕4号)文件,将超化寺下寺公布为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2、为加大超化寺文物保护工作,投资20万元委托郑州大学城市学院编制了《超化寺下寺文物保护维修方案》,市财政投入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00万元,由一级文物保护资质的河南宏昌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对超化寺下寺整体建筑进行全面的保护维修,经省、市文物局验收为合格工程。

3、积极申报传统村落。2015年9月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物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旅游局联合下发《公布第三批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通知》(豫建村镇〔2015〕34号),超化镇超化村榜上有名。2017年又获得省传统村补助资金。

4、为更好地保护超化寨上文化遗存及历史古迹,最大限度的保持其原始历史风貌,将超化寨古建筑群申报为郑州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已上报郑州市文物局待批。

5、为美化和改善超化寺下寺环境,争取郑州市财政资金150万元, 编制完成《超化寺下寺油漆、环境整治方案》,待评审上会通过,逐步实施环境整治与油漆彩绘工程。

6、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待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知》后,我们全力以赴将超化寺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7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魏新民         联系电话:13939041123

抄  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市人大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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