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685/2017-00071
  • 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督查组交办案件的报告
  • 2017-10-16
  • 2017-10-23
  • 通知
  • 超政文〔2017〕187号
关于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交办案件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环保督导组:


    2017年10月11日,接到交办的“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1、生物质原料未密闭存储,原料堆放产生异味;2、厂区部分道路积尘严重,无洒水降尘措施;3、废气排放口未安装


脱硫、脱硝治理设施;4、除尘器除尘收集口无组织排放”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交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昌源集团电力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超化镇王村村,法定代表人赵志新。该公司技改环评于2008年3月21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豫环审〔2008〕55号);该公司生物质能发电技改工程工艺方案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于2011年9月9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豫环审〔2011〕221号),2012年12月12日,经河南省环保厅验收(验收文号:豫环审〔2012〕288号)。主要生产设备:两台75吨生物质锅炉,3×12MW发电机组;生产工艺流程:生物质燃料—燃烧—汽轮机做功—发电机发电—升压并网;配套建设有2套袋式除尘设施。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10月11日,超化镇党委书记刘振敏、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根旺、副镇长李新安会同环境监察二中队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根据环保部要求,新增污染防治设施:原料库、自动洒水装置、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治理设施、除尘器下料布袋,目前已全部到位。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问题1:公司生物质原料所已密闭。

针对问题2:原料进出口道路自动洒水装置已安装到位。

针对问题3:废气排放口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治理设施已安装到位。

针对问题4:该公司除尘器除尘收集口安装了较长的下料布袋。

目前,该企业按照《新密市2017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已完成生物质发电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启动联机运行调试正在按程序审批中。

四、执法追责情况

无。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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