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6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密市榕基液化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密市榕基液化气有限公司年销售900吨民用液化气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米村镇方山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米村镇方山村,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米村镇用地要求。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该项目主要为液化石油气装卸、液化气倒残、灌装销售逸出的液化气非甲烷总烃。
2、废水:生活污水设置1座8m3化粪池。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液化气残液经残液罐收集后,定期交由专门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