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5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金硕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河南金硕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一期40万吨)
建设地址:新密市大隗镇五里堡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大隗镇五里堡村,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大隗镇用地要求。总投资4600万元,环保投资46.24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项目原料仓仓顶均设置有仓顶除尘器,高度已达15m无需排气筒;计量斗设置1台除尘器,搅拌机设置1台除尘器,包装机、散装机设置1台除尘器,3套除尘器合用1根15m烟囱。食堂油烟设置有1套油烟净化器。
2、废水:生活污水设置1座1m3隔油池,1座4m3化粪池。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项目设置1座20m2固废暂存间。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