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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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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安监党组〔2017〕36号
中共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实行党员百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实行党员百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激发机关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工作的积极性,使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党员百分制管理对象为机关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党员应参加总支和各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活动,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以签到记录、定期查阅学习笔记为准),不参加每次扣2分(请假在活动通知下发之前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请假在活动通知下发之后的,视为不参加;有公务冲突的以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为准)。

2.党员在工作日之内必须佩戴党员徽章,发现一次未佩戴扣0.5分;按时、足额、积极交纳党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处理。

3.党员需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小组组长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小结,每少一次扣2分;外出三个月以上,没有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证,没有参加流入地党员组织生活的每次扣2分。

4.党员有不配合局中心工作现象的每次扣2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来访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分;对待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态度恶劣的扣3分;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工作主动性差、拖拉、推诿扯皮的扣3分;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每次扣5分;  

5.党员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2分;不能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任务的每次扣2分。

6.党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每次扣2分;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3分;有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每次扣5分。

7.党员应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不正之风。有正义感,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否则扣3分。

8.党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规定。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局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的扣3分;受警告处分者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扣12分,受留党察看处分者扣15分。

9.党员本人及家庭无违法、违纪现象。有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性质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5分。

10.党员应主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有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机关群众和党员思想现象的扣3分;影响所在支部或部门工作的扣5分;参与群体上访、闹事的扣5分;影响局大局工作正常运转的扣10分;  

三、管理方法

党员百分制管理由各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小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支部纪律委员监督执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注重多方面了解和考察,结合局考勤以及党员所在部门的意见,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党员互评和支部评定最终对党员提出定性评议意见。

四、工作要求

实施党员百分制管理是局党组为加强党员教育,夯实基层组织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员百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狠抓落实,敢于亮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该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同时要抓好党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推行党员百分制管理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步骤。各支部要在今年全面实施该办法,并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百分制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要注意及时总结活动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局党建办。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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