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71276/2017-00002
  •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 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 2017-07-14
  • 2017-07-14
  • 通知
  • 新西办〔2017〕51号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17年西大街办事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2017年西大街办事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4日

2017年西大街办事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方案

为尽快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各种因素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产生的影响,实现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新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新密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新密环攻坚〔2017〕1号)文件的通知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督导目标

通过督导,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有效控制辖区内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降低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浓度,确保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年达到230天以上,PM10控制在108微克/立方米,PM2.5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有效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

二、督导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10月10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工作任务责任延至2017年底)。

三、督导范围

西大街办事处全辖区。

四、工作小组

组      长:程华民

常务副组长:杨志辉

副  组  长:马晓弈  招兴威  许建伟

成      员:王杰实  王进朝  靳建丽  王永康  尚喜瑞   于广辉  陈志强  

五、督导内容

1、工地扬尘重点督查:各类施工是否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制度、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施工,是否按照“三员管理”制度落实管控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工地自查整改,是否严格落实设置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出入口及场内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覆盖易扬散物料和土方、采用湿法作业等强制性措施的落实;各类待建工地是否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是否进行绿化、硬化,是否严格落实“渣土车”出入工地清洗作业等职责范围督查。

2. 道路扬尘重点督查:重点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是否严格落实清扫冲洗保洁作业、是否实施机械化洗扫、冲洗清扫作业频次是否达到要求、道路保洁质量是否达到考核数值、对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等职责范围督查。

3.黄土裸露及道路洒水重点督查:各村(社区)黄土裸露治理整治;对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洒水降尘情况,是否执行落实洒水频次;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道路是否达到道路湿润不起尘,是否节假日出现断档等职责范围督查。

4. 楼顶扬尘治理重点督查。各相关单位是否落实楼顶清扫冲洗情况,各居民小区、物业小区楼顶清扫情况,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楼(屋)顶扬尘治理情况等职责范围督查。

5. “全城清洁”行动重点督查:各村(社区)每周“全城清洁”行动落实情况等职责范围督查。

6. 各类乱堆乱放重点督查:各村(社区)是否对乱堆乱放情况及时清运等。

    7.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督查:各村(社区)是否存在燃煤锅炉、已取缔的燃煤锅炉死灰复燃、发现违规使用燃煤大灶等职责范围督查。

8、餐饮服务业重点督查:厨房封闭不严、无高空排放的、无油烟净化器的。对拒不清洗、违规不使用净化器的餐饮店转交至市环保局城区执法中队处理。

9.夜市烧烤摊点重点督查:各夜市烧烤摊点是否使用燃煤,不使用油烟净化器等违规行为,同是否及时阻止夜晚纳凉的城市居民烧烤行为。要对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的流动贩卖有加热、油炸、烘烤一类的食品摊贩及时进行清理。是否对进行装修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是否及时制止各种使用易扬散物料的露天装修行为。

10.散煤禁烧重点督查:居民楼内是否存有散煤,各经营场所是否存在使用散煤、燃煤大灶、燃煤炉灶,是否有经营散煤的行为。

11. 露天喷涂重点督查:各村(社区)门窗加工是否存在露天喷漆。汽修行业是否露天喷涂作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力开展督查。督导采取现场督查、明查暗访、夜间巡查等措施,按照办事处职责分工,各职能科室,各分包村(社区)科室分组分片分时段开展督查,实行周通报,月考核。发现有未落实”重点任务“的违规行为,对相关村(社区)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进行整改,并与3日内上报整改情况,办事处环保督导组结合查处问题整改情况和各村(社区)履职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次月3日前报办事处主要领导审阅。

(二)严格考核问责。对督导工作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影响办事处在全市考核排名的,对问题所在村(社区)支书、主任进行约谈、对分包科室长和网格人员进行通报,年度考核不得评先;对办事处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工委、办事处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追责,办事处工作人员由办事处纪检部门和组织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应由上级部门追责的移交相关部门。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