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新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精神,加强河道管理,推进我镇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魅力新密、生态新密,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实现污水不入河、垃圾不下水、岸线不破坏的目标。在全镇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库资源,正确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水施策。立足河流实际,因河施策,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管理工作,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效。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与执法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在全镇6条河流设立河长,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一河一策方案基本建立。
到2018年,抓好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全面实施截污治污、雨污分流工程,展开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镇河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
到2030年,力争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水资源“双控”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将河道管护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和有关规划“多规合一”的重要组成部分。
3、提高用水效率,遏制用水浪费。持续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
1、开展河道情况普查。对全镇河道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河道底数,掌握河道行政分界点位置、水量水质、各类污染源、排污口、雨水口等情况,建立一河一档。根据各河道的具体情况,拟订一河一策方案。
2、开展截污治污行动。大力开展沿河截污治污行动,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全部入厂处理,达到水污染防治标准后排放。
3、加大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措施,灵活运用,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步伐,达到水污染防治标准后排放。
4、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污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
1、确立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2、加强水源地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3、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4、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5、推进农村水污染防治。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组织体系
(一)构建“河长”体系
全面构建镇、村级河长组织体系。
1、镇级河长
镇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总河长,主管副镇长担任副总河长。河流所经各村设立分段镇级河长,分段镇级河长由分包各村二级网格长担任。
2、村级河长
各河流所经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责任主体,分段设立村级河长,村支部书记任河长,村主任任副河长,河流所流经的各村民组组长为该组河道责任人。
(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成立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明确牵头单位、组成部门及其职责。
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农办主任高晓菊同志担任,市水务局河道管理处主任白建铭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镇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卫生与计生办、纪检监察室、财政所、交通办、村镇建设规划办、大气办、派出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人员由农办人员组成,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河长制相关具体工作。
全面建立镇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局部河道联席会议制度。
镇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为河长会议召集人。
镇级副总河长(主管副镇长)为局部河道联席会议召集人,河流所经分段镇级河长(分包各村二级网格长)、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支部书记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局部河道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
镇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对全镇河道管理保护负总责,对全镇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督导、总调度;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河道的管理保护以及河长制工作。
镇级河长(分包各村二级网格长)负责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配合市水务局河道站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村级河长负责本村范围内河道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建立河道管理机制,做好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宣传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河道污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及时通知上下游河长。收集管理资料,建立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配合突发事件处理,引导村民自觉维持河道的健康生态,确保河道监管到位,宣传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在镇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下,组织开展全镇的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提出年度河道重点整治任务;落实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交办的事项;筹备并组织召开镇河长会议,提出需要讨论研究解决的事项;协调各部门和河流所经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收集、汇总、梳理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或村党支部村委会整改落实;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宣传全镇河长制工作。
3、各部门职责
党建办:负责将河长制工作作为镇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河长业绩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及相关媒体做好河道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经济发展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河道治理、保护等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推进项目报批实施,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研究制订河道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新型工业节水与河道保护管理有关工作。
卫生与计生办: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道保护管理教育,开展河长制工作进校园活动;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监测。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河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查处河长制工作中的失职失察行为。
财政所:负责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道治理、保护、管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安全办: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村镇建设规划办:加快污水排放设施和污水处理能力建设进程,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禁止直排入河;加快雨水排放设施建设,地表雨水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逐步实现收集沉淀处理入河排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实施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现污水不入河,垃圾不落地,确保当地河道清洁积极。
交通办:负责依法打击非法运砂无证营运车辆。
大气办(环保一中队):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指导和监督实施,拟定全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指导监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工业污染源的超标排放监管,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农办: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杜绝秸秆等农业生产废料扔弃河道现象;大力推行绿色有机农业,开展化肥及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行动,减少有害成份入河;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及河道管理与养护,负责督导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道沿岸生态林建设;合理规划畜禽养殖规模,确保污水不直接入河道排放。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破坏河道环境、涉水影响社会公共安全、河道工程阻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联合执法活动。
镇河长办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能职责,统筹抓好全镇河长制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有关单位也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城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严格落实责任。7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成立河长办公室;9月底前,出台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验收等河长制工作制度。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镇、村两级河长制有效运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河长公示、验收、考核等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截污治污、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沉淀处理、污水净化处理达标排放、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格追究问责。
(四)加强社会监督
在河道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河长志愿者对河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广泛宣传引导
全面做好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河道管理保护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河道保护责任意识、水忧患意识、水节约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城关镇河长制6条河流流经地及河长名单
2、城关镇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