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中因未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监管协议约定时间预存土地费用及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于2017年9月30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列入了信息公示异常名录。矿山于2017年12月22日按照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费用已预存到位,已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且已按规定接受处罚,处罚已到位。经实地核查,核查小组研究拟将该矿山移出异常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0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地质勘查储量科反映,接待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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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