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忠诚十九大,岗位争先锋”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经党总支研究,决定表彰奖励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树立岗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先进为榜样,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把全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遵纪守法,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积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勤奋工作,爱岗敬业,踏实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深受同志赞誉。
二、评选方法
1.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要在党员评议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民主推荐,支部审定的方式进行;要广泛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并注重在基层的党员中评选;
2.经支部审定后,应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于11月13日前报局总支办审查,由局党总支审批。
三、名额分配
各支部评选2名优秀共产党员。
四、评选要求
1.各支部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再教育,要把推荐表彰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努力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支部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优中选优”的原则,把全体党员干部公认和信赖,在工作中真正起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
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