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了认真总结 2017年度全镇各项工作,客观准确评价各村的工作成绩,根据《城关镇2017年工作意见》及年初各村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各村 2017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各行政村。
二、考评内容
(一)年初镇党委、政府给各村下达的责任目标;
(二)镇党委、政府日常确定的重点工作;
1.党建工作;
2.环保攻坚;
3.道路建设拆迁安置工作;
4.“三农”工作,含脱贫攻坚;
5. 改善人居环境工作;
6.安全生产工作;
7. 民生保障工作;
8. 其他市镇确定的各项临时性中心工作。
三、方法步骤
此次年度考评从 2018年1月26日开始,到2018年2 月9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总结阶段(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28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各自目标任务逐项检查,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二)集中考评阶段(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0日)。镇考评组分组对各村的年度工作进行现场考评。
(三)汇总初评阶段(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7日)。各考评组对各村2017年综合工作情况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报镇党政办。镇党政办根据各考核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拟定考评初步结果及奖惩建议,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评价。
(四)领导评议阶段(2018年2月8日至9日)。镇全体班子成员对各村2017年度的总体工作进行综合评议。
四、组织形式
本次考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党建办、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规划办、农办、大气办、交通办等部门参与,采取集中考核与部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考核由镇考核组集中组织。其他目标的认定由相关部门结合日常检查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具体要求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全面准备,积极配合,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对接,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考评组务必于2018年2月6日前,将考评结果报镇党政办。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附件:1、2017年目标考核分组人员名单
2、2017年各村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