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铝龙宇矿业有限公司新密市宇龙铝土矿,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15号)文件要求,郑州中铝龙宇矿业有限公司新密市宇龙铝土矿于2017年3月5日完成2016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填报工作,并已公示。
该公司在2016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中因未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未按规定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于2017年9月30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列入了信息公示异常名录。经整改后,该矿山2018年3月22日提出移出异常名录申请,经核查该矿山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已签订,并按协议预存了土地复垦费用,已整改到位。且已按规定接受处罚,处罚已到位。经核查小组研究拟将该矿山移出异常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4日,凡对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地质勘查储量科反映,接待时间为工作日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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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