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对进口国有要求且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途的家禽,报经省局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二)口蹄疫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鹿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在进行O型和亚洲Ⅰ型口蹄疫强制免疫的基础上,还必须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牲畜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
(三)小反刍兽疫
继续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的羊要及时补免,群体免疫密度应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羊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
(四)布鲁氏菌病
对布病的免疫,肉牛、羊每年免疫1次,1次1头份。种公畜禁止免疫,奶畜原则上不免疫,对个性阳体性率大于5%的场群,由奶畜养殖场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畜牧局,经省畜牧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对所有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全面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
(六)猪瘟
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全面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并维持在70%以上。
(七)新城疫
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八)狂犬病
对所有犬实施狂犬病全面免疫,重点做好以城市犬、宠物犬为主的免疫工作。
(九)猪流行性乙型脑炎
对疫病流行地区的猪等易感动物进行免疫。
二、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免疫阶段, 时间为3月16日到4月16日,各村组织防疫队伍,集中力量,全面突击,力争完成集中免疫任务;第二阶段为补免补防阶段,时间为4月17日到4月30日,各村开展查漏补缺、补免补防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和免疫效果评估;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5月上旬,迎接全市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三、具体要求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
严格按照《2018年新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规定执行。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施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散养畜禽可参照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二)新城疫免疫
1、免疫程序
散养家禽按照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免疫。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并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免疫抗体水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1)规模养鸡场免疫
种鸡、商品蛋鸡:1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新城疫灭活苗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
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灭活疫苗初免,2周后,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2)散养户免疫
实施一次集中免疫,以后每月定期补免。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等高风险区域的所有鸡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一个月内已免疫的鸡只可以不强化免疫。
2、使用疫苗种类
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
3、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操作。
(三)狂犬病
1、免疫程序
初生幼犬3月龄时进行初免,12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2、使用疫苗种类
狂犬病弱毒疫苗和灭活疫苗。
3、免疫方法
按疫苗说明书规定进行,城镇犬按养犬管理规定进行免疫。
(四)布鲁氏菌病
家畜布鲁氏菌病免疫按照《2018年新密市兽医工作要点》要求实施,具体免疫方法及剂量按相关疫苗产品说明使用。
(五)小反刍兽疫
对未免疫羊或新补栏羊进行强制免疫,具体免疫方法及剂量按相关疫苗产品说明使用。
四、免疫效果监测
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新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201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坚持全面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口蹄疫、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监测,科学评估和指导免疫工作,对于群体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切实构筑起免疫保护屏障。春季集中监测应在6月底前完成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要按照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落实岗位责任,创新方法机制,全面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强化管理,规范操作
在春季免疫工作中,要强化管理,规范操作。要根据不同饲养方式,对畜禽免疫工作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必须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免疫过程中,要规范免疫操作,按要求更换使用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疫苗要求的条件进行储存运输,保证疫苗质量。在集中免疫中出现疫苗严重应激反应的,应立即妥善进行处理,向镇畜牧站报告。凡已免家畜,一定要随免随佩戴耳标、随建立免疫档案,随填写免疫二联单。
(三)加强监管,网格促进
结合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防疫员加强与网格人员的联系,利用有效的人力技术资源,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管,加大对养殖场户防疫知识宣传力度,指导做好本辖区内散养畜禽免疫工作,建立免疫档案,按要求填写“畜禽强制免疫登记二联单”。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及应免病种开展动物免疫。杜绝养殖场户私自扩大免疫范围,改变免疫动物种类,造成病毒之间异源性交叉感染。
(四)搞好督查,注重实效
各村要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措施,组织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人员,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保证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在集中免疫期间,每周二、周五向镇畜牧站上报免疫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