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现将《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建设标准和时间进度,扎实做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工作。
附件:《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