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施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过程考核,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实施安全生产季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一杜绝、三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继续下降)为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指标,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控,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重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考核原则和考核对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与平时检查相结合、与重点工作落实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重履职尽责、重基础建设、重实际成效的原则,全面考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季度考核内容依据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考核内容确定相应分值,对完成工作任务的,计相应分值,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扣除相应分值,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考核评定和奖惩
(一)根据分值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5分以上95分以下为良好;得分80分以上85分以下为合格;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季度考核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季度得分折算成年终考核总分的20%,4个季度合计占年终考核总分的80%。
(三)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在季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由被考核单位作出书面检讨,并由市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不合格且排名末位的列入重点督办单位。考核情况报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督察考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五、根据受奖惩情况实施加分或减分
(一)加分项:安全生产工作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加5分,受郑州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新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的加2分。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的,经市安委会办公室认定后分别加5分、3分、2分;
(二)扣分项: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5分;受到郑州市安委会(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3分;受到新密市安委会(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2分。
六、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季度考核内容,每月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专项考核。市安委办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落实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打分。市安委办(市安监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每月报告月度工作情况;每季末对重点工作落实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进行考核打分。
(三)抽查核查。市安委办每季末视情况组织考核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查,形成考核评估报告。
(四)考核汇总。市安委办将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指标控制情况、专项考核情况、抽查核查情况等进行汇总排序。
七、有关事项
(一)季度考核每年一、二、三季度分别开展一次,在下季度首月的上旬进行。四季度考核点评与年终考核合并进行。
(二)各乡镇办、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3日前向市安委办上报上月工作情况;并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向市安委办上报上季度自查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自评打分结果、存在问题(问题篇幅不少于50%)。
(三)加分项、扣分项计入考核时间根据实际发生、会议召开和文件印发日期确定,计入当季考核分值和年终考核分值,季度之间不重复加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