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
根据《郑州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开展2018年青贮统计工作的通知》(郑牧技〔2018〕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内容
1、2017年底反刍家畜养殖场存栏量。
2、2017年反刍家畜养殖场实际青贮量。
3、反刍家畜养殖场青贮池容积。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乡镇畜牧站认真统计,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各乡镇畜牧站于3月9日前将统计数据报畜牧局推广科(邮箱XMXM531@126.COM)。
附件:新密市2018年青贮工作统计表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