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能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扎实组织开展了安全和谐型社区(村)创建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我市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和谐型社区(村)的创建工作,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争创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现就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和谐型社区(村)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和谐型社区(村)创建工作对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的重要意义,在前期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新典型、树立新榜样,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加强对符合标准的社区(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创建适合本辖区特色的安全和谐型社区(村)。
二、把握标准,积极创建。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郑州市安全和谐型社区(村)创建考核细则》(附件1),牢牢把握创建标准,将本辖区实际条件和有关规定有机结合,积极推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安全稳定、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逐级审验上报。同时,严格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工作中要绝对避免“轻质重量”现象的发生。
三、按照时限,及时上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各单位要在截止之前将辖区内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社区(村)申报表(附件2)及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安委办,申报数量不低于2个。市安委办将组织进行市级验收,并选择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
联系人:孙银淼 电话:6980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