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81/2018-00064
  •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8-04-28
  • 2018-04-30
  • 通知
  • 袁政〔2018〕14号
关于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密安〔2018〕11号)和《关于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密工信字〔2018〕23号),扎实做好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民用爆材和粉尘防爆、职业健康、消防、汛期前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袁庄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清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魏书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鹏飞   副乡长

郑建设   副乡长

成  员:刘耀磊   工会主席、党政办主任 

李建国   乡长助理、工业办主任 

王国亮   乡长助理、村镇办主任 

刘伟峰   乡长助理、派出所所长 

李年来   安全办主任 

李万鹏   农业办主任 

田东华   劳保所所长 

陈孟军   安监中队队长 

张晓亮   国土所所长 

孙振清   供电所所长 

樊彦平   卫生院院长 

徐  凯   食药所所长 

陈朝阳   中心校主任 

司书涛   环保所所长 

张录河   工商质检所所长 

全乡22个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全办,负责专项整治资料的收集、汇总及上报。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道路上运营的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推进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化为抓手,持续深化以防高处坠落、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引发群死群伤的“两防”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作业等关键工序的安全监管。从严打击挂靠、一人兼职两个以上工地、本人不到位和管理人员不履职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责任单位:村镇发展中心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综合治理,开展石油库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的定量风险评估,初步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大宗销售实名登记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推广以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民用爆炸物品动态监控系统,规范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监管,强化对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收缴非法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安监中队、乡安全办、派出所、供销社

(三)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各职能部门在当地政府安委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2018年汛期前,对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可能引发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高陡边坡下的建设生产活动及临时厂地、工棚和其他生产区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各非煤矿企业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停工整顿工作。

责任单位:安监中队、安全办、国土所、环保中队、派出所

(四)工业企业、民用防爆和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

检查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要点组织生产,确保每个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有序。加强企业安全台帐管理,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检查危险品库房、安全联锁防护设备、消防设备等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应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班组按制度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应抽查公司级或班组安全检查记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民爆行业职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增强民爆行业全体领导、职工安全防范、遵纪守法意识。

责任单位:安监中队、工业办、安全办

(五)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100%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与普查摸底工作,全面推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加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各类企业职业病防治,坚决淘汰关闭各种高致病、高污染、不符合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职业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安监中队、乡安全办、劳保所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为重点,集中开展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强化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坚决清理和打击违规堵塞、侵占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行为。整治规范商品展会、商品展销促销以及商场促销商品行为,严格各类商业宣传、展销促销活动以及大型集会,监督落实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件的发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落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中心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要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责任单位:工商质监所

(八)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依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加强对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强化校车车况维修与检查,对校车司机持证上岗及是否存在驾驶违章、酒后驾驶和超载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中心校

(九)汛期前安全

即将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做好汛期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行业领域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生产厂房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民爆公司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露、爆炸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企业、水利站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果断采取处罚、停业、拘留等措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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