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2018年畜牧业质量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根据《郑州市畜牧局201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郑牧质〔2018〕7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为推进质量兴牧、绿色兴牧、品牌强牧提供有力保障。现制定《新密市畜牧局201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推动畜产品及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合法、生产经营过程可控、产品质量可靠,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 “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以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场为重点,重点查处向养殖户销售“瘦肉精”或销售含有“瘦肉精”成分的产品、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贩运及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质管科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动监所、各执法分所等相关单位参加。
(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兽药标签说明书夸大适应症或用法用量增加、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人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养殖环节安全用药水平。
责任单位:兽医科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执法分所等相关单位参加。
(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全市饲料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饲料产品质量水平稳定提升;依法查处非法添加、超剂量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饲料产品中铜、铅、锌、砷等重金属含量合格率不低于95%。
责任单位:质管科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执法分所等相关单位参加。
(四)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区域,以中、小生猪屠宰厂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质管科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动监所、各执法分所等相关单位参加。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通过行动开展,重新审查收购站、运输车的资质条件,继续完善并加强维护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不断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经营主体第一责任;进一步推进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努力实现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监管对象清、区域全覆盖、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责任单位:质管科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执法分所等相关单位参加。
(六)畜牧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内容:通过治理,及时发现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使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畜牧生产安全事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为我市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单位:质管科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兽医科、各执法分所等相关单位参加。
(七)禽蛋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
整治内容:按照2018年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部署和郑州市畜牧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消除当前禽蛋中抗生素残留超标、非法使用禁用药物等显性隐患为目标,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禽蛋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通过摸清蛋禽养殖场(户)底数、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以及集中查办一批违法案件等方式方法,使蛋禽养殖场户诚信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科学养殖素养明显提高,禽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任务区分:质管科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动监所、各执法分所等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5月,研究制定2018年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具体措施,包括“瘦肉精”、兽用抗菌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监管、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业投入品打假以及禽蛋质量安全等7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6月,依据各项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摸清监管对象底数,逐一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和兽药新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开展放心畜牧业生产资料下乡进场宣传周、畜产品质量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配合农业部、省、市做好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产品的抽样工作。
5-7月,开展生鲜乳等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禽蛋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开展畜产品、饲料、兽药等抽检监测。对养殖企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规范。
7-9月,认真总结上半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迎接省、市督导检查,并进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
8-11月,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屠宰环节非法添加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者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责任”宣教月活动。
12月,自查总结201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迎接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度综合考评。
2018年全年,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有关要求
(一)突出责任落实。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密市畜牧局201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明确要求,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发挥当地政府食安办的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主动做好与食药监、公安部门联系,加强跨部门合作,采取综合性措施,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狠抓执法办案。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凡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创新案件线索发现机制,通过暗查暗访、有奖举报、群众监督等方式排查隐患、发现线索。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每月3日前报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和畜牧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附件:新密市畜牧局201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5月28日
附 件
新密市畜牧局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郑州市畜牧局201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郑牧质〔2018〕7号),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密市畜牧局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孟丽
副组长:李晓超 樊东伟 姚文超 陈丙乾 张新宇
成员:郭俊杰 王宏亮 张永恒 李红彬 乔春晓 李庆杰李亚博 赵晓鹏 张彩霞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管科,王宏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及信息收集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