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精神,把我市建设成“富裕文明、绿色生态、平安和谐、公平有序”的现代化宜居宜业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根据《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新密市201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城关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结合全镇实际,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民生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按照新密市“重点抓建设改造、难点抓综合整治、长效抓精细管理”的工作原则,全镇动员,全民参与,扎实开展创卫达标活动,努力改善全镇环境面貌,全面提高全镇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
实施工程
1.环卫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1)公厕建设改造。按照“布局合理、数量充足、高标一流”的要求,建设改造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扩建二类以上公厕2座(老城东关菜市场公厕改扩建一座、龙潭路一高北门口新建一体化厕所一座)。
(2)垃圾中转站建设改造工程。王超路垃圾中转站改造成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责任单位:创建办、东街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东街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园林绿化工程。按照“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社区花园化”的要求,实施城市增绿工程,通过公园、游园、绿化带建设,增加建成区绿地面积。根据《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城关镇需建设10000平方米以上的游园绿地。
责任单位:创建办、农业办、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楚沟村
责任领导:王彩红、袁海伟、各涉及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网线改造工程。按照“主线入地、分线平直、规范安全”的要求,对主次干道线缆进行入地改造,对支巷和居民楼院网线进行统一规整,消除跨街架空线缆和废弃线杆。按照“谁设置、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网线进行统一规整。
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涉及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违章搭建拆除工程。按照“违章必拆、拆整并进”的要求,对建成区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搭建物、连体房、橱窗、残垣断壁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拆除后的空地全部进行硬化、绿化和美化。
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涉及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夜景照明工程。按照“一街一景、款式多样、节能高效、安全可靠”的要求,设置镇区夜景照明设施。涉及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
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涉及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墙体立面改造工程墙。要按照“色彩新颖、色调协调、规范统一”的要求,对建成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墙体立面进行粉饰、刷新和清洗,归整墙体上各类网线和上下水管,对锈蚀门窗、防盗网进行刷新或更换。
责任部门:创建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二)开展专项整治
1.背街小巷整治。对镇区所有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破损的路面和黄土裸露路面进行硬化改造“道路平坦、排水设施通畅,实现照明设施完好,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部门:创建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2.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街巷楼院、沟道边沿、阳台楼顶、房前屋后、空闲地带的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杂草渣土,清除乱贴乱画、乱涂乱喷和门窗字画,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部门:创建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 2018年6月底
市容秩序整治
清理取缔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占道演出、占道宣传、占道营销、占道早餐夜市摊点等,集中治理乱拉乱挂、乱扔乱倒、乱刻乱画、乱设乱立、乱搭乱建等现象。
责任部门:创建办、工商质监所、食安办、各村
责任领导:王俊杰、袁海伟、孟俊丽、各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4.户外广告整治。对建筑物墙体上设置的立式广告标牌、各类设施上设置的广告牌、破损的户外广告和设置的跨街广告设施、立柱广告塔、楼顶广告标牌一律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创建办、村镇规划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5.建筑工地整治。按照“管理规范、整洁卫生”的要求,对建筑工地进行综合整治。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进出场道路硬化,防尘设施到位,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无乱倒现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实施密闭运输;施工工地食堂、宿舍、厕所、洗浴间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6.市场整治。按照“设施完善、分区经营、通畅有序、安全卫生”的要求,对镇区农贸市场、水果市场、建材市场、钢材市场、夜市进行综合改造与整治。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货物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卫生达标,有卫生管理机构和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证件齐全,卫生管理符合标准要求。农贸市场有蔬菜农药检测机构,活禽实行隔离屠宰,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夜市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持证经营。
责任部门:工商质监所、创建办、食安办、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
责任领导:王俊杰、袁海伟、孟俊丽、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三、落实八项工作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4)设立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部门:计生办、创建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田卫婷、各村包村领导
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从2016年起每年度都要整理、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标准。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车站、广场、公园和游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专栏。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全镇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创建成无烟单位。
责任部门:计生办、创建办、中心校、卫生院、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田卫婷、各村包村领导。
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补充完善2016年以来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3.镇容环境卫生。(1)镇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和“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要求标准。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镇区无卫生死角。河道、景区、田间、林地、冲沟、山体等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实现全镇垃圾全转运,达到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到位。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进出场道路硬化,冲洗车辆和防尘设施完善。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3)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4)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镇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5)市场管理规范,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6)活禽销售市场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7)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二类以上标准和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8)全镇各村都要按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旱厕,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无违规饲养畜禽。
责任部门:创建办、农业办、食安办、各村
责任领导:袁海伟、王彩红、孟俊丽及各村包村领导。
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补充完善2016年以来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4.环境保护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责任部门:大气办、农业办、工业办、各村
责任领导:王俊杰、杨玉超、韩红瑞、各村包村领导。
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补充完善2016年以来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5.重点场所卫生
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卫生。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责任部门:食安办、工商质监所、中心校、大气办、经济发展办、综治办、卫生院
责任领导:王俊杰、张聚发、姚晓伟、杨玉超、袁海伟、孟俊丽、田卫婷
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补充完善2016年以来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食安办
责任领导:孟俊丽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责任单位:食安办、工商质监所
责任领导:王俊杰、孟俊丽
(3)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责任单位:食安办、工商质监所
责任领导:王俊杰、孟俊丽
(4)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责任单位:农业办
责任领导:王彩红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6)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7)每个街道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8)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责任单位:计生办、卫生院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责任领导:田卫婷
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补充完善2016年以来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消杀活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河流、湖泊、积水点、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责任单位:创建办、各村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责任领导:袁海伟、各村包村领导
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补充完善2016年以来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1月)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扎实开展建设改造和专项整治,实现逐项达标。
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2月)
由各村、各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自查自验,认为合格或达标后,报请市创建指挥部进行考核验收。
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3月)
根据上级创建指挥部考核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整改,限期改正到位,巩固取得成果,为上级暗访考核做好准备。
五、保障机制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五项工作保障机制。
(一)工作运行机制
镇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二)工作例会机制
建立工作推进例会制度。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度,研究工作措施,解决疑难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三)宣传曝光机制
设立曝光台,镇成立督查组对创卫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对工作进度快、整治效果好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鞭策激励后进。对行动迟缓、工作成效差的责任单位或干扰创卫工作开展的反面典型进行媒体曝光。
(四)督查评比机制
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和督查组要对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进度和质量效果进行督查,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及时编写督查通报,推进工作落实。
(五)奖优罚劣机制
镇政府督查组每月进行督查或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由主管领导牵头,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对全镇各村创建工作进行评比,每个季度汇总月考核结果,评出一个红旗单位,一个黑旗单位。红旗单位镇政府奖补3000元,黑旗单位从各村工作经费中扣罚2000元(由党政办、创建办、财政所共同执行)。并纳入年终考核。通过奖优罚劣促进活动开展。
附件1: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俊亚 党委书记
魏洪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寇海燕 党委副书记
王俊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聚发 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少琼 副镇长
杨玉超 副镇长
韩红瑞 副镇长
袁海伟 副镇长
姚晓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孟宏耀 党委委员
田卫婷 党委委员
李新光 副镇长
王彩红 副镇长
孟俊丽 副镇长
耿凌博 副镇长
卢福庄 纪委副书记
成 员:刘天喜 党政办主任
杨晓龙 财政所所长
牛晓瑞 党建办主任
郭春歌 创建办主任
钱其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高晓菊 农业办主任
谭水云 民政所所长
宋佩霞 劳保所所长
王书涛 信访办主任
侯会存 交通办主任
王巧敏 大气办主任
王晓锋 纪检监察室主任
阴帅航 安全办主任
李春涛 税源办主任
刘 甲 统计所所长
丁晓静 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马 伟 城关镇工商质监所所长
申 超 城关镇食药监所所长
李春辉 城关镇中心校校长
黄战欣 城关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附件2:
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卢福庄 纪委副书记
袁海伟 副镇长
成 员:王晓锋 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天喜 党政办主任
杨晓龙 财政所所长
牛晓瑞 党建办主任
郭春歌 创建办主任
钱其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高晓菊 农业办主任
王巧敏 大气办主任
王书涛 信访办主任
侯会存 交通办主任
丁晓静 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申 超 食药监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