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村党小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省、郑州市、新密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城关镇村党小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党小组长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党小组长应为本村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65岁。原则上村“两委”干部不再兼任党小组长。同时,党小组长人选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具有较高的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时能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在为民便民服务上能始终如一、坚守信念。具有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3、公道正派,处事公正,在党员中有威信并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个人品行良好。
(二)限制条件。按照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本次党小组换届选举中,有以下10种情形不宜当选党小组长:1、被判处管制及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五年的;2、涉黑涉恶受处理的;3、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或组织和煽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7、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8、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名单的;9、长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10、不支持、不配合重点工程或中心工作,或在本村有违规承揽工程等行为,尚未整改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除此之外,坚决杜绝把理想信念动摇、不能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信仰宗教或家庭成员信仰宗教、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党小组长。
二、时间安排
全镇各村党小组换届选举工作从2018年5月5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期间各党(总)支部要制定出台党小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及选举办法草案。
三、产生办法
党小组长推选工作由所在村党(总)支部主持,候选人由支部按程序研究提名后,通过召开小组党员会议进行选举。党小组长由本党小组正式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以得票多者当选,报村党(总)支部批准后任命。上届村民组长具有正式党员身份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名党小组长候选人。特殊情况下党小组长可由党(总)支部直接委派或任命。
四、党小组长任职期限
党小组长任期和村党(总)支部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五、党小组长主要职责
1、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2、根据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和工作要求,监督指导组级事务活动开展。3、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议,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党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带头开展党员创业承诺;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收集民意,摸排不稳定因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党员在征地拆迁、环境治理、土地流转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5、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向党(总)支部反馈本小组情况。6、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总)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党员评议、党费收缴等工作。7、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村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小组长选举工作,党小组长选举产生后,以村党(总)支部为单位统一任命并下发党小组长任命证书。党小组长选举由各党(总)支部存档,选举结果及时报镇党委备案。
附件1:城关镇XX村第X党小组长选票
附件2:城关镇XX村第X党小组长选举结果报告单
附件3:中共新密市城关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党小组长选举办法(草案)
附件4:城关镇XX村党小组长花名册
附件1:
城关镇XX村第X党小组长选票
党小组组长
候选人姓名 符号
×××
另选人姓名
注:1.选票上党小组长候选人1人,应选1人,多选无效。
2.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方格内画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方格内画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不能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中共新密市城关镇××村支部委员会(章)
×年×月×日
附件2:
城关镇XX村第X党小组长选举结果报告单
今天党小组长选举,应到××人,实到××人,共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无效票××张,有效票××张,弃权票××张。候选人得票情况:
党小组长候选人姓名 赞成票 不赞成票 弃权票
×××
×××(党小组长另选人)
监票人:
计票人:
×年×月×日
附件3:
中共新密市城关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党小组长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小组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党小组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三、为了保证村党(总)支部所辖党小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以下五类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场参加投票选举的党员,经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病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小组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当选为党小组长: 1、被判处管制及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五年的;2、涉黑涉恶受处理的;3、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或组织和煽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7、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8、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名单的;9、长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10、不支持、不配合重点工程或中心工作,或在本村有违规承揽工程等行为,尚未整改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除此之外,坚决杜绝把理想信念动摇、不能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信仰宗教或家庭成员信仰宗教、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党小组长。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六、填写选票必须用统一划票笔,直接填写在姓名后面的空格内。
2018年 月 日
附件4
城关镇XX村党小组长花名册
村 别 党小组 党小组长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是否兼任村民组长 联系电话
第1党小组
第2党小组
第3党小组
第4党小组
第5党小组
第6党小组
第7党小组
第8党小组
第9党小组
第10党小组
……
城关镇第九届村民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镇村民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郑州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新密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第九届村民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村民小组长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村民小组长应为年满18周岁的本组村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65岁。村“两委”干部原则上不再兼任村民小组长。同时,村民小组长人选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时能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熟悉村情村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在为民便民服务上能始终如一、坚守信念。具有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3、公道正派,处事公正、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
4、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个人品行良好。
(二)限制条件。按照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本次村民小组换届选举中,有以下10种情形不宜当选村民小组长:1、被判处管制及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五年的;2、涉黑涉恶受处理的;3、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或组织和煽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7、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8、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名单的;9、长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10、不支持、不配合重点工程或中心工作,或在本村有违规承揽工程等行为,尚未整改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除此之外,坚决杜绝把理想信念动摇、损公肥私、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民小组长。
二、时间安排及产生办法
(一)时间安排。全镇各村民组换届选举工作从2018年5月10日始到5月20日结束。
(二)产生办法。村民小组一般设组长1人,由村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主持,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登记的本组选民参加。选举采取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方式进行。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本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村民当选为村民组组长。得票过半数的超过一人,以得票多的村民当选;选举中,得票不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大于选票数三分之一的,以得票多者当选。鼓励党小组长竞选兼任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后,由村民委员会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
三、村民小组长任职期限
村民小组长任期和村民委员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四、村民小组长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组织本小组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3、办好本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4、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组织村民参加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5、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收入,倡树乡村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发展局面;6、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对村级财务及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7、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村在村民小组长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以村民组为单位按照就近原则,从5户至15户中推选出一名联户代表。同时按照要求组建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原则上由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和联户代表担任,人数控制在3-7人。
附件1:城关镇XX村第X组小组长选票
附件2:城关镇XX村村民组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附件3:城关镇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果报告单
附件4:城关镇XX村选举村民小组长结果公告
附件1:
城关镇XX村第X组小组长选票
姓名
说明 1、应选村民小组长1人。多选无效。
2、无法辨认或胡写乱画的选票无效。
3、无村委会盖章的选票无效。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城关镇XX村村民组换届选举办法
(草案)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郑州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新密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负责。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1名村民小组长。
三、为了保证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村民小组会议须经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与投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当选为村民小组长: 1、被判处管制及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五年的;2、涉黑涉恶受处理的;3、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或组织和煽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7、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8、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名单的;9、长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10、不支持、不配合重点工程或中心工作,或在本村有违规承揽工程等行为,尚未整改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选举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主持,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登记的本组选民参加。选举采取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方式进行。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本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村民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得票过半数的超过一人,以得票多的村民当选;选举中,得票不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大于选票数三分之一的,以得票多者当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六、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后,由村民委员会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
七、填写选票必须用统一划票笔,直接填写在姓名后面的空格内。
2018年 月 日
附件3:
城关镇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果报告单
城关镇XX村村民委员会:
XX村第 村民组于2018年 月 日,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选举本组组长,应到会 人,实际到会 人,到会选民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2/3,共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无效票××张,有效票××张,弃权票xx张。得票情况如下(按照得票多少填写):
顺序 姓名 得票数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在村其它职务 户籍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4:
城关镇XX村选举村民小组长结果公告
第1号
经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下列人员当选为本村村民小组组长:
第一村民小组组长××
第二村民小组组长××
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
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村民委员会(公章)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