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29000/2018-00040
  • 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6-10
  • 2018-06-10
  • 通知
  • 城政文〔2018〕39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关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小”门店综合整治工作分片包干督导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8〕1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卫生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和经济扣款办法>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8〕36号)及市创办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的通知》(新密创指办〔2018〕36号)《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小”门店综合整治工作分片包干督导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食品、公共场所综合整治现状,为确保整治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督导小组

为贯彻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城关镇“十小”门店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

组  长:寇海燕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  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海伟   副镇长

              田卫婷   党委委员

成   员:镇纪检办、镇卫计办、镇创建办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督查组职责

1.负责对分包人员的管理,了解掌握和检查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向有关责任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2.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和分析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负责对问题的沟通与协商,并及时督促整改;

3.及时向督导组汇报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召开1次,通报情况,解决问题,落实任务。

 (二)分包人员职责

1.负责分包区域“十小”门店摸底调查,建立档案资料;

2.认真开展本辖区“十小”门店卫生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

3.负责分包区域“十小”门店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4.在镇“十小”门店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所包门店的综合整治和达标验收工作,掌握所包门店的动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方式

1.实时督查。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十小”门店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量化督查。制作综合整治督查工作考核表,对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3.责任督查。将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分包人,分包责任人要做到认真履责,主动作为,抓住重点,对问题商户做到逐户整改,按时完成分包工作任务,有效推进整体工作的开展。对推进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坚持“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开展集中督查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二维码管理模式,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载体,依法开展集中督查专项行动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卫生。

 (二)认真履职,实行工作考评奖惩机制。督查组要在镇“十小”门店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领导下,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明确工作定位,积极主动督促和帮助所督查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所指导单位任务落实到位。

    实行每月考评制度,每月由督导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同岗同责考核排名,按照同考核、同追责原则,对月考核综合综合成绩排在最后1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实施诫勉谈话;在迎接上级单位检查时出现重大失误的建议镇党委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领导、村委会在内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分。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通过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事例,发现和推广好经验好方法,促进全镇“十小”门店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推动督查机制、考核机制、责任机制和联动机制等长效机制建立,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新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目标。

 

附件:1.城关镇“十小”门店综合整治督查组及包片人员名单

           2.新密市“十小”门店综合整治督导考核表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