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1023333/2018-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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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30
  • 2018-03-30
  • 通知
  • 新密规管字〔2018〕6号
中共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现将《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30日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打造健康文明的人文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干净担当的干事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以优化规划服务职能、强化源头治理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凝聚发展合力为重点,通过强化制度促治本、强化整改促提升、强化责任促担当、强化问责促落实,规范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倡树文明新风,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公平公开、服务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提高规划办事效率,有效提升规划服务水平,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针对全市所有重点项目,列出落实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全程服务项目规划手续审批工作,切实做到提前介入、主动上门、多点并一,无缝对接,全方位为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建设项目单位资料提供齐全,其余手续均由受理责任人代办,确保服务对象第一时间取得规划许可手续。通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软环境”,保障项目优质推进。(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乡村规划科)

    (二)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审批流程最优、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高”的目标,进一步规范优化“一书三证”审批程序,提高办结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标准化、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标准化,为项目单位和基层群众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乡村规划科)

    (三)开展机关内设机构专项整治。科学合理地把审批职能向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审批办事流程,优化办理服务质量,积极推进规划审批事项“窗口一站式”、“办事直通车”服务;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归并整合内设科室,并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严格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轮岗交流制度,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5年的中层干部必须轮岗交流,并且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再次交流回原岗位。通过开展机关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全面提高机关干部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彻底解决“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科室化、科室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固定化”问题。(责任部门: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乡村规划科) 

    (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采取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适时采集服务对象意见、跟踪监督办理服务流程等措施,有效规避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庸懒散浮拖等问题;加大工作纪律检查力度,对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日午间饮酒及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炒股、玩游戏、看视频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牵头部门:办公室、纪检室、督查科  责任部门: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五)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录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办人情案、执法程序不规范、同案不同罚、超标准罚款、违规检查等问题。通过推进服务型规划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法制科、规划执法中队)

    (六)开展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职能职责,明确科室及二级机构权责清单,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坚决禁止内设部门私设中介服务机构,彻底遏止与任何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存在利益链接,严格杜绝业务科室及个人指定中介服务公司行为,坚决清理事业单位人员与中介服务公司人员混岗问题。通过开展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营造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竞争秩序,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责任部门: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乡村规划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批后监管科、勘查测绘服务中心、城乡规划设计服务中心) 

    (七)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要求,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优质的服务水平、高效的办结措施抓好本职、服务全市;坚决落实评议结果,加大对评议员反映问题的整改力度。有效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推进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议,重点解决好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纪检室,统筹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统筹安排。各责任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认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注意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与推动当前城乡规划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开展活动和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解决好当前在干部队伍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以此促进工作作风的大转变,工作效率的大提高,让群众和项目单位切实感受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开展带来的新变化。责任科室工作方案要于4月17日前报纪检监察室。 

    (三)强化督查督办。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部门自查、组织检查等方式,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不力的,要立即指出,及时纠正。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这次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四)严肃追责问责。畅通投诉和信访渠道,设立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电话(0371-68506020),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快查快办。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察委进行查处。对工作中出现的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力,工作任务落实不具体、不到位、打折扣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或案件易发多发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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