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3879590/2018-00170
  •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18-07-31
  • 2018-07-31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有关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各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新密政办明电〔2018〕103号)的有关要求,经局研究决定,现将《新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新密政办明电〔2018〕103号)的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查处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继续做好非煤矿山停工停产整顿工作,强化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时间及范围

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对全市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建立组织

为保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局成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伟  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朱建涛  副局长

        刘海亮 副局长        

        宗建敏  监察大队大队长

下设一个督查组,五个执法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见附表)

(一)督查组

组长:李建中

组员:杨明辉、朱建峰

(二)执法检查组

安监一中队、安监二中队、安监三中队、安监四中队、安监五中队全体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各组根据分工,对各组负责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督促检查。

(二)督查组负责督查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抽查非煤矿山企业停工停产情况。

(三)各检查组根据分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停工停产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采区内不准进行任何开采作业,破碎设备不准进行破碎作业。凡发现非煤矿山企业存在违规作业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停产停业;一是撤出采矿作业区内机械设备(采区拆除主板等措施)、对采掘、破碎设备上锁、贴封条;二是依法依规重罚;三是通知电业部门采取断电措施。各组分管的企业如被发现有生产作业行为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安监执法中队要于每周四12点之前及时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安监一科电子邮箱xmaj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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