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3879590/2018-00174
  •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18-08-07
  • 2018-08-08
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新密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新密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新密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郑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郑安委〔2018〕16号文)要求,坚决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肃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意识和施教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验、持证上岗的主体责任。坚决清除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生存土壤,大力推进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比例,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治理重点

(一)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三)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

(四)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由市政府安委办牵头成立郑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李建军  市政协副主席、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陈海伟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

        张振东  市安监局副科级干部

        郝军伟  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刘晓超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俊鹏  市煤炭局副科级干部

        巴福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副科级干部张振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运转,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任务分工;负责组织召开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工作。

四、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整治重点、要求和工作措施,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立案及侦查;

(二)市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项治理工作;

(三)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全市假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市煤炭局:负责全市煤炭行业领域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行业领域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项治理工作

(六)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依法处置违规发布、传播涉假冒特种作业操作的信息;

(七)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对全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专项治理行动的统一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五、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8年8月开始,到2018年年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各有关单位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书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成员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媒体等,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份-8月15日)。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8月10日前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行查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查询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http://www.cnse.gov.cn,点击“公示查询”-“人员查询”,进行查询),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考核发证机关要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许可效率。

(三)执法检查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同时,会同煤炭、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住建、工信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对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要及时通报曝光。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纵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企业失信名单,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特种作业人员有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要纳入个人信用体系记录,在入伍、评先、考录公务员等方面给予限制。

(四)专项督查阶段(11月份)。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按照职责分工和督查区域,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区切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增强专项治理行动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各乡镇(街道)要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梳理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找出规律,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不断优化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合法取证的社会氛围,有效强化安全生产重要环节,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上,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煤炭、住建、工信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反复。

(三)严格过程督导和考核约束。市政府10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于进展工作缓慢、打击假证不力、成果不突出的地区进行警示、约谈、通报。

(四)及时总结分析和信息上报。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并于2018年8月6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注重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阶段性分析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从8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关林浩   联系电话:6980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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