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2017)豫0183执恢协607号生效法律文书,原土地使用权人郑州金玉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已转移至现土地使用权人郑州宇昶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为保障现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声明新密国用(2014)第0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新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