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乐路居委会第五、六居民组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新密市嵩山大道以北、大鸿路南段东侧、栖霞街西段南侧,法人代表:张会峰。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于2016年5月13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新密环建﹝2016﹞36号。因该项目增加占地面积,该公司申请注销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环评审批手续。
据此,原我局对新密财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乐路居委会第五、六居民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审批文号为:新密环建﹝2016﹞36号的环评审批手续自行作废。
2018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