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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6-28
  • 2018-06-28
  • 通知
  • 新密牧字〔2018〕104号
新密市畜牧局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

新密市畜牧局

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

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密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大我市安全生产黄牌管理期间各项检查、执法、督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多发势头,扎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8〕10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吸取“5·14”大隗镇郑州八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铁腕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全面加强综合督导督查,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孟丽  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晓超  副局长

        樊东伟  副局长

        姚文超  副局长

        陈丙乾  副书记

        张新宇  动监所长

成  员:王宏亮  郭俊杰  陈  慧  魏焕勤  李亚博

张永恒  李红彬  乔春晓  李庆杰  李新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兽医科,王宏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四、工作重点

(一)养殖及活畜贩运环节。检查重点: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滥用兽用抗菌药,使用原料药及人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活畜运输过程或宰前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

(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检查重点: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奶畜散养户登记和巡查情况、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及生鲜乳交售和流向情况。

(三)畜禽屠宰环节。检查重点:申报检疫情况,肉品禁用物质及抗生素残留、牛羊肉“瘦肉精”检测情况,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不落实待宰静养、检验检疫制度行为,销售屠宰病死猪行为等。

(四)兽药生产经营环节。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行为;兽药生产企业是否按照GMP规范生产,核查最近一次生产情况,库存产品是否加施二维码;兽药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兽药GSP规范持证经营,仓库地点是否与申报的一致,在库产品是否按规定赋二维码,是否有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

(五)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检查重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环节非法添加禁用物质,使用“三个目录”之外物质生产饲料,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严格排查。要按照《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检查环节和检查重点,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认真进行风险隐患大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配一名业务技术骨干,确保会检查、能发现问题。检查时不但要在涉牧企业办公区查看相关资料,也要深入生产区、仓库、实验室等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杜绝个别县风险隐患排查月活动期间“零”问题的现象。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归纳分类,科学组织评估,落实风险隐患挂账销账机制,分别建立风险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对不规范问题要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问题整改后及时销账;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

(三)按时报送信息。每周四中午12点前报送大检查大督查大执法统计表,上报质管科。集中检查、风险监测等发现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  

联系人:王宏亮  

联系电话:56516079

电子邮箱:xmxm531@163.com

 

附件: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开展情况汇总表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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