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新密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1301000426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密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