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保障我镇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部职责及办公室职责
本镇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工作由镇政府负总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镇设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王英朝
副指挥长:蒋志豪
成 员:薛建磊 丁金方 陈永超 吕旭明 田建伟
张小超 李小涛 马战军 陈瑞端 樊银超
闫明俊 郭万东 于红超 李晓丽 陈迎军
郑建东 白俊峰 蒋更旭 慕有亮 张少辉
朱建洲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指挥部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统一指挥全镇非洲猪瘟疫情的处理工作,具体实施本预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按指挥部决策,统一协调指挥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收集和分析疫情信息,并按规定上报疫情,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调拨应急防疫物资等。
二、动物疫情的确认及报告制度
在发生动物疫情后,由村组向镇党政办公室汇报(电话:0371-63191002),镇党政办公室、畜牧兽医站向市畜牧局汇报(电话:69824531),并由市畜牧局指派专家到现场进行诊断后,由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疫情,并由上级相关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三、预警状态与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四、应急措施
(一)疫情应急反应的一般程序
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畜牧站在接到村组及养殖户、病情反映后,立即汇报市畜牧局,在市畜牧部门专家组对病情诊断后,应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病场(点)进行紧急隔离控制和消毒,并做好耐心细致工作,限制该场(点)动物及其产品和相关人员流动。
疫情初步诊断后,应该及时组织力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并对疫区、疫点进行封锁和消毒,对发生疫情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进行强制扑杀,同时做好疫区消毒工作。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生猪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生猪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物品采取消毒和其它的限制性措施。
(二)预警状态紧急措施
预警状态发生后,村组要会同畜牧站建立免疫隔离带,严密监测疫情动态,并对全镇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进行严格消毒。
(三)疫情发生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疫情,按上级指挥部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封锁、消毒、扑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镇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毒用药、防护服、扑杀器材,储备库地点在位于柿园村的新密市永展动物防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资金保障。镇财政保证物资,消毒用药,疫情扑杀、疫情监测所需费用。
(三)技术保障。发现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市畜牧局、市疾病控制中心,在市畜牧局及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坚持每日一报。村组一旦发现病死生猪,应详细报告病情发生时间、地点、死亡数量、临床症状及病变。严禁瞒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