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687号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