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3879590/2018-00201
  •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18-09-26
  • 2018-09-26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新密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严管严控枪支爆炸物品作出重要批示:“严管严控枪支爆炸物品,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一刻也不能放松。”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枪支爆炸物品管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郑州市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公通〔2018〕53号),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根据《郑州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郑安监管〔2018〕1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工作台帐清楚,隐患排查整治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红亮   副局长

副  组  长:  宗建敏      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局属各安监中队、政策法规科、安监三科、四科负责人及各乡镇(办事处)安全办主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三科,三科负责人杨国川兼任办公室主任,四科负责人杨明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科、四科落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

三、重点整治范围

(一)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长期零售网点。

四、行动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二)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

(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的许可证持有、具体数量、凭证购买、流向登记等台账建立情况;

(四)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打非治违情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联合执法。

五、工作布置

(一)全面摸排阶段(2018年9月2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要采取“过筛子、梳篦子”的方式,全面认真排查辖区内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许可证持有、具体数量、凭证购买、流向登记等台账建立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许可数量和经营现状。切实掌握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2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市安监局三科。

(二)治理整治阶段(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1月24日)

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企业,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时限要求,停产停业整改,限期督办;对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罚款、暂扣(吊销)证照,提请政府关闭取缔等措施,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不能一罚了之。专项行动战果分别于9月25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上报。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2月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认真梳理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找出规律性,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打非治违合力。新密市安监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工作扎实有效,战果明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办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各安监中队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树立大局观念,强化“四个意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扎实抓好专项行动开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安监中队要切实履职尽责,全力推动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严格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安监中队要组织人员和相关专家,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和核查,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利剑-2018”专项行动,依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要和本辖区内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协调有关行业和领域的主管部门抓好系统内的安全工作,实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四)加强信息调度和报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要加强信息和战果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搜集、掌握本地工作情况和战果。2018年9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要将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送新密市安监局三科,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

 

联系人:安监三科杨国川    电话:13849071831

        安监四科杨明辉    电话:15903638789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