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各有关用人单位:
现将《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安监管﹝2018﹞1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尘毒危害示范创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矿商贸企业平台录入与职业健康监管平台录入一体化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