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670787X/2018-00174
  • 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8-10-19
  • 2018-10-19
关于转发新密组文〔2018〕107号的通知

事、照单操作”的权力规范化运行模式,防范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二是深化民主决策制度。乡(镇)办党(工)委要指导村“两委”班子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社区“两委”班子规范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提议的基础作用、“两委”会商议的论证作用、党员大会审议的带动作用、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策作用、决议公告的反馈作用和实施结果公示的监督作用,全面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三是注重培育乡风文明。乡(镇)办党(工)委要指导村级基层党组织,通过探索党员、群众好人好事积分管理和村(居)民标兵、文明家庭评选等方式,引导党员群众见贤思齐,促进村(居)规民约落地见效。要指导村级党组织经常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活动,培育乡风文明,推动移风易俗,崇尚新风新尚,彻底清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六、落实责任主体,完善基层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链条。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是压实乡(镇)办党(工)委直接责任。乡(镇)办党(工)委要发挥好“龙头”作用,直接负责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肃处理涉黑涉恶干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重点任务,乡(镇)办党(工)委书记要靠前指挥,选派精锐力量,推动任务全面落实;分管领导要抓到一线,深入具体工作,确保工作落细落实;包村领导要到村到组,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排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二是强化村级党组织具体责任。村级党组织要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充分发挥村民党小组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唱响扫黑除恶主旋律,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底排查,鼓励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三是突出督促指导责任。乡村两级党组织要统筹谋划,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层层传递到位,坚决避免出现“中梗阻”和责任空转、任务不落地等问题。市委组织部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通报力度,并作为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采取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措施,真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

2018年9月13日

 

 

 

米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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