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成立河南省人民陪审员
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豫司文〔2018〕1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经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申黎明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王韶华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肖余生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太鑫 河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
成 员:1、省司法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基层工作指导处、人民监督员管理处、计财装备处主要负责人。
2、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3、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省司法厅 苏 强
省高级人民法院 张 静
省公安厅 许鸿朝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任务;研究审议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各项工作;制定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考评;负责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年度总结;负责总结、交流和推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公安厅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