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8-00087
  • 新密市畜牧局
  • 综合,政务,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9-18
  • 2018-09-18
  • 通知
  • 新密牧字〔2018〕130号
关于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交办新密市米村镇慎窑村遂平养殖场的调查情况报告

关于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交办

新密市米村镇慎窑村遂平养殖场的

调查情况报告

 

新密市委市政府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

2018年9月17日,接到《环保督导通知书》后,新密市畜牧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赶赴米村镇慎窑村,就交办的“新密市米村镇慎窑村遂平养殖场,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生产,目前存栏7500只,现场检查时养殖场鸡粪经厌氧处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还田利用(根据《河南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该养殖场为非规模)。问题:鸡粪储存场所未采取密闭措施”问题展开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慎窑村遂平养鸡场为张遂平养鸡场,为养殖专业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9月18日,新密市畜牧局工作人员白天予、徐桦、网格人员蔡海峰及米村镇政府畜牧工作负责人宋富海一同来到张遂平养鸡户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情况为:该养鸡户距离村民住宅约50米,存栏8000羽蛋鸡,鸡舍面积约1600平方米,建有储粪场10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260立方米,符合农业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标准。

三、处理情况

经过现场核查,交办的“新密市米村镇慎窑村遂平养殖场,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生产,目前存栏7500只,现场检查时养殖场鸡粪经厌氧处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还田利用(根据《河南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该养殖场为非规模)。问题:鸡粪储存场所未采取密闭措施”问题中“鸡粪储存场所未采取密闭措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参考指南》中没有明确规定粪污储存场所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检查组已明确告知养鸡场负责人,粪污堆放时必须用塑料大棚覆盖严实,尽量减少气味散发。

现养殖场所紧邻居民住宅,已对该养殖户讲解“三进三退”相关政策,在没有退出村庄养殖之前做到粪污日产日清,严禁外排及污染环境,及时做好养殖区域消毒灭源,减少气味和蚊蝇滋生,确保养殖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引导该户发展绿色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的精神要求。

四、责任追究情况

五、支撑材料

1、现场照片

2、相关文件资料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