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8-00088
  • 新密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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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08
  • 2018-10-08
  • 通知
  • 新密牧字〔2018〕131号
新密市畜牧局关于印发《新密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新密市2018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新密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10月8日

新密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市畜牧局负责项目实施,审核一笔支付一笔,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二、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坚决杜绝将补助资金用于发工资。2018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共计28万元。其中:

(一)基层畜牧业科技扶贫培训工作。占项目资金总额25%,计7万元,主要用于对从事养殖的贫困户和有意愿从事养殖的贫困户开展 “一对一”专家技术帮扶及技术培训费用;用于对科技示范主体、带贫畜牧专业合作社、带贫养殖大户等开展技术培训的费用。包括专家费、交通、食宿、场地、进场入户补助费、技术资料印刷和订购等费用。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25%。

(二)基层畜牧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占项目资金总额30%,计8.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县(市)技术骨干人才及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提升所需费用。包括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现场实训、学历教育等所需的专家费、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学费等费用。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30%。

(三)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占项目资金总额15%,计4.2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并以基地为主体开展主推技术培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现场观摩及带动贫困户从事养殖脱贫等方面的费用。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15%。

(四)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绩效管理。占项目资金总额20%,计5.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畜牧技术人员从事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和进场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资金(包括交通费、通讯、误餐补助等费用,根据技术人员下乡天数和工作任务量,参照当地下乡补助标准制定发放办法),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20%。 

(五)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占项目资金总额5%,计1.4万元,主要用于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科技网络书屋及科技书籍、科技报刊杂志订购等方面,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5%。

(六)畜牧业技术推广规范化建设。占项目资金总额5%,计1.4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安装“中国农技推广标识”、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科技示范户标牌及服务网络图;印制发放技术服务人员胸牌,科技示范户手册、科技人员服务手册、主推技术宣传资料;印刷制作绩效考评资料等,不得超过资金总额的5%。

三、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实现财政报账制。

四、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支出采取三签字,技术人员签字、分管人员、一把手签字,先报帐后领款。

五、建立备查账和相应的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

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采取询价等形式购买科技示范主体所需物资。

七、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将科技示范主体、技术人员、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办法由市畜牧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8年9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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