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8-00093
  • 新密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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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08
  • 2018-10-08
  • 通知
  • 新密牧字〔2018〕136号
新密市畜牧局关于在全市公开遴选生猪试验示范基地的通 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在全市公开遴选生猪试验示范基地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根据《2018年郑州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郑牧畜〔2018〕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畜牧业实际,围绕生猪产业,实施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遴选试验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条件

1、试验示范基地有较好的生猪养殖技术推广条件;

2、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满两年的技术人员2人以上;

3、有独立技术室、基本的繁殖和兽医检测条件;

4、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

5、省级以上种畜禽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

6、突出技术扶贫特色,要重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

7、具有生猪新品种的引进、扩繁、饲养试验示范及推广能力,把饲养管理、疫病综合防治、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等新技术的应用,作为展现全市的生猪业发展水平的一个窗口,对规模养殖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程序

1、养殖企业提出申请或乡镇畜牧站推荐;

2、乡镇畜牧站初步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畜牧局;

3、畜牧局项目专家组审核养殖企业,并确定1个试验示范基地。

三、试验示范基地遴选办法

1、由专家组制定评选标准;

2、由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审核;

3、选出试验示范基地。

四、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结果

1、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试验示范基地要建立档案;

3、发放试验示范基地牌子。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畜牧站要认真宣传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的目的和意义;

2、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养殖企业积极申报试验示范基地;

3、申报截止日期9月10日。

     


                                               新密市畜牧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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