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
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新密市2018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新密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运行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10月8日
新密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运行管理制度
一、技术推广责任制度
1、明确养殖技术推广人员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
2、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与每位技术指导员分别签订技术指导服务责任书。
3、每位技术指导员与其指导的科技示范主体分别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4、乡镇畜牧技术推广站制定服务网络图,显示技术人员姓名、服务电话、分包示范主体,方便养殖场户咨询。
二、岗位职责制度
1、每名技术人员负责指导1个科技示范主体,入户指导坚持挂牌上岗;
2、负责区内分包养殖场、户的调查统计并建立台账;
3、负责筛选科技示范主体,建立台账并上报;
4、负责畜禽新品种引进、畜牧业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5、负责辖区内分包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帮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6、负责养殖惠农政策的宣传、价格信息发布、产销联建;
7、负责辖区内畜禽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上报,养殖数量变化的监测、上报。
三、工作任务公开制度
1、将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的遴选条件、程序、方法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将科技示范主体、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和考勤制度,每月月底把每个技术指导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强化群众监督。
4、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三方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每月月底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技术推广制度、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公开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以及市、乡级畜牧技术服务推广机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基本情况上墙公示。
7、统一制作主导产业分布图、服务网络图并上墙公示。
四、绩效考评制度
1、畜牧业技术人员工作实行三方考评制。
2、由市畜牧局、乡镇政府和所服务场户三方按4:3:3的权重进行共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
3、市畜牧局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乡镇政府主要考核其业务业绩,服务场户考核其工作满意度。
4、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5、考评结果作为畜牧业技术人员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工资报酬、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年终考核相挂钩。
6、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对年度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的技术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五、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1、新密市畜牧局畜牧科负责全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2、乡镇(区域)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辖区内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等日常工作;
3、每个技术人员负责1个科技示范主体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3户以上,使科技示范主体和带动养殖户的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
4、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达到100%,技术到位率100%;
5、全年深入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时间不少于100天,
六、分级培训制度
1、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遴选、公示,并建立年度培训档案。
2、三分之一以上的在编畜牧业技术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培训。
3、异地培训(出县)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30%。
4、培训时间15天以上的人数不得低于培训总人数的10%。
5、支持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
七、档案管理制度
1、项目档案由专人管理、专卷保存、分类归档、建立备份、纸质材料与电脑材料相互印证。
2、统一制作技术人员胸牌和手册、科技示范主体门牌和手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3、市(县)级、乡级都要有固定的项目管理办公室、档案室,统一制作主导产业分布图、包村联户服务图、各项工作制度,并上墙。
4、印发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明白纸。
5、建立技术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基地档案。
6、每次活动都要留下痕迹,技术人员、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培训农民、展示活动等有记录、有音像资料,存档备查。
八、信息报告制度
1、认真做好网上填报项目、市专家组、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的基本情况。
2、搞好上下联络,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报告,同时将工作要求、市场信息、技术信息通过各种载体宣传到养殖场户。
3、做好信息上报,及时将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成功模式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先进事迹,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九、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经政策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
2、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3、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
4、建立备查账和相应的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
5、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6、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
十、会计核算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2、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3、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4、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处理。
5、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6、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7、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8、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9、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10、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11、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12、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