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转发《郑州市畜牧局转发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畜牧生产经营运输车辆洗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
现将《郑州市畜牧局转发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畜牧生产经营运输车辆洗消管理的通知》(郑牧医〔2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