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根据《新密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华多牧业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2月25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新密市华多牧业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与实际污染物排放规模不匹配,养殖废水随意排放,环境隐患突出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指导。
一、存在问题
新密市华多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曲梁镇下牛村,2012年建成,法定代表人梁豆豆。存栏能繁母猪400头,仔猪2200头,年销售仔猪约7000头左右,养殖圈舍面积7040㎡,整改前,建有储粪场120立方米、沉淀池10800立方米。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污水进入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储粪场问题
1、四周围挡高度不够,封闭不严,有雨水进入的隐患;
2、顶棚破损,有漏雨现象;
3、进粪口无防雨、防渗漏、防溢流设施。
(二)污水沉淀池问题
周围无防护措施。
二、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2018年1月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规定,该场应建储粪场不小于210立方米、沉淀池不小于2000立方米防渗、防雨、防溢流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一是封闭储粪场四周围挡,并加高至1.5米,加固更换储粪场顶棚,切实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
二是水泥加固进粪口设施,确保粪污不能随意外排。
三是污水沉淀池周围加装防护网或防护栏,达到安全防护,保持液面合理高度,防止污水外溢。
三、完成整改情况
2月27日,我局对河南华多牧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前整改完毕,在我局的督促督办下,该公司在2018年3月10日已经完成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整改完善。目前,现该场储粪场围挡已加高到1.5米,达到240立方米,并封闭到位,符合《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的要求并正常运行,该场储粪场顶棚已完成加固更换并加大,进粪口已水泥加固;污水沉淀池已加装防护网,杜绝养殖废水随意排放等环境安全隐患。
四、确保常态长效
以此次华多牧业问题的整改处理为契机,我局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分包指导监管责任和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开展市、乡、镇、村四级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畜牧局网格分包人员、乡镇二、三级网格人员和乡镇防疫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巡查,督促该场粪污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畜禽粪污按要求资源化利用并指导养殖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持场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杜绝养殖污染环境隐患现象发生。
新密市畜牧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