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7时57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郑煤集团和供电处高度重视,及时稳控并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按程序进行了上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新密市安监局、监察委、公安局、总工会、矿区办事处、郑煤集团安监局和纪委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向新密市政府提交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处“6.24”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经新密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新密政文[2018]307号文件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进行了批复。
经调查取证,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箱式变高压负荷开关绝缘拉杆在本次测量操作中突然断裂,造成设备高压侧其中一相带电,导致事故发生。由于该箱式变经省政府2017年“三供一业”改制后,目前只承担矿区街道6公里路灯照明用电,属公益性社会服务,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经调查,认定该起“6·24”触电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统计归口直报工作实施办法》,拟按程序
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对该起事故的统计核销如有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9日
联系单位:新密市安监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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