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豫(2018)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36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程晓楠因保管不善,将关于豫(2018)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36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晓楠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