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密国用(2003)第0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声明
新密市九龙商贸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新密国用(2003)第0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现声明该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密市九龙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